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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稳定省属企业
经济运行 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面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稳经济暨强工业促发展大会精神,落实落细中央和我省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发挥省属企业排头兵、主力军和稳定器作用,全力以赴稳定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加强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好生态,不断增强我省经济发展韧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提质增效稳增长,稳定省属企业经济运行
(一)全力释放产能、提高效益。
1.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细化排产计划,优化检修方案,强化要素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能利用率,增加产品产量,确保企业不停产,尽最大努力扩大排产,实现产能应放尽放、产量稳产增产。
2.加强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估,及时预警纠偏,防止主要经营指标大起大落,顺畅产销衔接,千方百计压降“两金”,实现产品应销尽销、账款应收尽收,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实现六月底“双过半”和“全年红”。
3.深入开展省属企业亏损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实施增收节支,全力推进止亏减亏,力争年底前实现亏损企业亏损额同比下降50%、亏损面同比下降80%以上目标。
(二)有效提升资源能源保障能力。
4.积极拓展原材(燃)料供应渠道,全力保障生产要素供需平衡。资源型企业要加大找矿选矿和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抓住政策机遇期,稳妥有序实施资源项目,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在建资源类项目建设,尽快释放产能。
5.承担电力电煤保供任务的企业,要全面落实电力电煤保供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积极采取冬煤夏储、中长协有效履约、保障电煤库存、稳定电力保供等措施,确保完成电力电煤保供任务。
6.支持省属企业联合投资,加快建设新能源项目,提高清洁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加速推进已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能互补能源体系。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7.抓紧实施一批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的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6+1”行动重点项目实施,确保省属企业产业类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在10%以上、力争达到15%,“十四五”规划储备的产业类项目,力争年内开工率达到70%以上。
8.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用足用好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积极申请专项债券,多方筹措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年内完成800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任务。
9.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对企业改革发展无战略安排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通过培育优化、引进战投、交易转让等方式处置盘活,支持企业将资产处置回收资金优先用于再投资,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
(四)全力促进稳岗就业。
10.用足用好稳岗和吸纳就业政策,在稳定职工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加大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招聘力度,并积极吸纳本地务工人员就业。规模性招录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增加人员的,可参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增加工资总额预算。
1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省属企业引进人才专项成本,经确认后可视为当年利润考核。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允许企业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特殊奖励等分配方式,在工资总额中据实单列预算。
12.鼓励省属企业加强与省内高校合作,省属骨干企业每户对接不少于2所高校,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采取“社会实践+毕业引进”的方式,探索建立企校合作长效机制。
二、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一)及时足额支付账款。
13.各省属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对于出现资金临时周转困难的省属企业子企业,鼓励集团公司给予临时性资金或增信支持,确保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14.加强合规管理,清理霸王条款,不得设立不合理的付款条件、时限。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或者以拖延办理审计、结算、验收等付款前置手续的方式,变相拖延付款。
15.对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履约及时、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对方书面申请、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
16.严格票据等非现金支付管理,现金流较为充裕的企业要优先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未事先明示、书面约定非现金支付的,原则上不得使用非现金支付。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加快减免房屋租金。
17.认真落实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财金〔2022〕117号)要求,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切实加快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力争三季度前完成减免工作。
18.对于转租、分租省属企业房屋的,确保减租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对于省属企业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尽快减免租金。
19.出租房屋所在地政府出台房租减免政策力度大于本文件要求的,要认真执行属地政策,确保政策不打折扣。
20.优化国有物业资源出租管理,鼓励省属企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满足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用地用房需求。
(三)促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21.支持省属企业以上下游产品供应合同为依托,及时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和信用赋能,助力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融通能力。支持省属企业金融类子企业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缓解中小企业偿贷压力。
22.12户省属“链主”企业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围绕22条产业链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年内力争完成产业链项目投资100亿元以上,提前为产业链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稳定中小企业市场预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23.继续面向社会推介一批有色冶金、煤炭能源、装备制造、数字智能、文化旅游、中医中药、特色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混改项目,支持省属企业通过引资入股、股权投资、产业共建等方式,与民营企业深化合作。
来源:甘肃国资
编辑:狄玉茹 审核:崔志飞 监制:吴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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