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财社〔2018〕67号)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0〕280号)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瓜州县境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六)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办法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四、申报提交资料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由企业向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地县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包括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就业创业证编号、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填写《瓜州县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五、补贴程序及办法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瓜州县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到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2.审核: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县人社局复核,对其社保缴费情况到县社保中心核定。
3.公示: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将补贴资金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办理地点
县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0937-5528895
附件: 1.瓜州县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无论您远走何方
请点亮在看,你最好看
喜欢此帖就给TA打赏~
感谢您的赏脸阅读
打赏后这些钱都会交给作者
您的城市币余额不足